法律講座

香港梅州聯會於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在中華總商會七樓大堂舉辦「法律講座」,邀請該會法律顧問、廣東卓盛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勝華博士講解國內公司法的主要內容及相關案例分析。

楊律師講述於國內成立有限公司的法律,註冊成立公司的條件、資本制度、股東資格及組織架構等。內地設立公司需有五十人以下共同出資,最底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三萬元,而一人公司不得少於人民幣十萬元。內地公司設有監事會一職,任職董事、監事、經理職位均有資格限制,例如犯案後、被判處刑罰或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等均不得擔任,這和香港的註冊公司條例均有差別。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梅州聯會諮議會主席林光如先生說:「本會一直重視本港及內地經濟發展,不少會員更在內地經商,我們希望今次講座令梅州聯會會員認識更多內地法律,有助會員的商務發展,凝聚力量,回饋家鄉。」

當晚出席的香港梅州聯會成員包括﹕諮議會主席林光如,永遠榮譽會長李乃英、廖永福,副會長何少平、刁森發、羅港柟、林厚平、藍瑞明及部份常董、會董共五十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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